品阶
即官品之等级。
即官品之等级。
见“社长”③。1、即里正,为一里之长。里社行祭,担任主祭。《唐会要·后土诸里祭社稷仪》:“前一日,社正及诸社人应祭者,各清斋一日,于家正寝。”2、社仓主持人之一。《明会要·社仓》:“令各府按设社仓,令
大学职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大学设训导长一人,秉承校长旨令,主持全校训导事宜。
①古以九卿为外官。《国语·周语中》: “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高诱注: “九品,九卿也。”② 侍卫臣僚以外官员通称。《汉书·终军传》:“臣年少材下,孤于外官,不足以亢一方之任。”颜师古注: “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二年(1910)后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首县)每处一所。掌审理不属初审厅管辖案件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案。置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统兵官,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置,二员,从三品。德宗贞元三年(787)增为三员,为左龙武军大将军副贰。
爵名。参见“开国侯”。南朝梁始置,与开国郡侯同为三品。陈制同梁。北齐亦置开国县侯,与散县公同为从二品。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巡捕组织,在内城设巡捕队十处,每队设队长一、二人,分队长五人,队兵五十人。东局、中局、西局亦各设巡捕队,分掌本地段巡捕之事。
官名。晋始置,掌医药之事。南朝宋与梁陈以及北齐均沿置之。
清朝纂修皇帝起居注之机构,又称“起居注衙门”。隶翰林院。康熙九年(1670)设。五十七年裁,以其事归内阁。雍正元年(1723)复旧。额设日讲起居注官,满十人、汉十二人,翰林院掌院学士和詹事府詹事照例兼
官名。西汉置,为杂号将军。三国魏、两晋定为四品。十六国前秦亦置。南朝宋时与建威、振威、扬威、广威将军并称为五威将军,四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从四品。杂号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