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伦
官名。亦称噶布伦。清朝西藏之最高行政长官。隶于达赖喇嘛之下,综理藏务,凡任官、军务、财赋、刑狱事皆掌之。其议事之署称嘎厦。康熙六十年(1721)废第巴,改设四噶伦。以喇嘛一人为首,遇有缺出由番目中挑补。俗官三人,皆为正三品官。乾隆五十八年(1793)赏给三品顶戴。遇有缺出,由戴琫、商上仔琫、商卓巴特中拣选奏补。
西藏官名,也译作噶隆或噶布伦。详尽“噶布伦”条。
官名。亦称噶布伦。清朝西藏之最高行政长官。隶于达赖喇嘛之下,综理藏务,凡任官、军务、财赋、刑狱事皆掌之。其议事之署称嘎厦。康熙六十年(1721)废第巴,改设四噶伦。以喇嘛一人为首,遇有缺出由番目中挑补。俗官三人,皆为正三品官。乾隆五十八年(1793)赏给三品顶戴。遇有缺出,由戴琫、商上仔琫、商卓巴特中拣选奏补。
西藏官名,也译作噶隆或噶布伦。详尽“噶布伦”条。
天子是封建社会国君、皇帝的另一称号,即国家的最高领导人。《汉书·百官公卿表》:“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师古说:“汉天子自以皇帝为
官名。西晋始置,隶少府。掌管宫人疾病、罪罚、丧葬等事,管理使役从坐为奴罪犯家属。东晋或省少府,其制不详。南北朝仍置,梁、陈隶大长秋; 北齐隶长秋寺,为奚官署长官,以宦者充任。隋初置二员。从八品,隶内侍
以最与殿二等考核官吏的办法。秦代始将官吏的考核列为课,考课时间定在每年正月,考课等第分最与殿两等(亦即上下两等),获最者给予奖励擢升,获殿者给以笞罚。在考课的业务标准方面,则按不同部门分别规定:对农村
官署名。南朝梁置,掌皇太子膳食。长官为丞。
官名。明清六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十二人,每科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1403—1424)中升秩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二十四人,每科左、右满、
官署名。明洪武八年 (1375),因事务繁剧,于工部增置,科设尚书、侍郎、郎中各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五人,照磨二人。十三年罢。
汉朝关于刺史监察职责范围的规定,汉武帝时制订颁行。六条是: 一,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二千石不奉诏书、遵奉典制, 倍公向私, 旁诏守利, 侵渔百姓, 聚为奸。三,二
官名。唐朝以洛阳为东都,皇帝不在东都时,则置留守。先以朝廷大臣充任,玄宗开元元年(713)改长史为尹,即以河南府尹为留守。玄宗天宝(742—756)间改东都为东京,又称东京留守,肃宗复名东都。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户部的主官,全称为殿前户部地官,设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参见“朝内六部”。
职官封号。西夏置。授与末品官,称为文孝恭敬东南姓关民忍地。下有义平、识睦、益荣、谋便、蔽集等五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