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道按察司
即“四道提刑按察司”。
即“四道提刑按察司”。
官名。金代置,见“诸陵署令丞”。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三年(992)置,隶教坊,以内侍一或二人监领,下设押班二人,有乐工百余人。掌军乐。后乐工增至二百余人。南宋沿置。
官名。即太子右监门率。
见“三司推勘院”。官名。宋置, 见“三司推勘院”。
清朝州县所属吏员之一。掌理河闸蓄泄启闭之事。主要设于运河沿河州县。州属闸官共十四人,山东十一人,顺天府一人,江苏二人。其中属直隶州者八人,属散州者六人。县属闸官共二十五人,江西十一人,山东十四人。官名
官名。晋朝置。《晋书·律历上》:“泰始十年(274),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张华出御府铜竹律二十五具”,“问协律中郎将列和”。职掌当同协律校尉。
官名。北宋太宗淳化四年 (993) 置,为宦官高级阶官。朝参位在东班前,称为班官。神宗时定为正六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内侍阶官,改拱卫大夫。班官名。宋淳化四年(公元993年)置,为宦官的
官名。清朝内阁之属官。康熙九年(1670)改内三院侍读设。额设满十人,蒙古、汉军、汉各二人。分隶内阁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房各机构理事。正六品。掌勘对、检校之事。例以典籍、中书等升任。官名。清朝内阁置此
即“直隶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即“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