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大人
官名。北魏初期置,掌刑案审决。《魏书·刑罚志》说:“魏初刑禁疏简,宣帝南迁,复置四部大人,坐王庭决辞讼,以言语约束,刻契记事,无囹圄考讯之法,诸犯罪者皆临时决遣。”
官名。北魏初期置,掌刑案审决。《魏书·刑罚志》说:“魏初刑禁疏简,宣帝南迁,复置四部大人,坐王庭决辞讼,以言语约束,刻契记事,无囹圄考讯之法,诸犯罪者皆临时决遣。”
官名,辽置。辽代在各州(路)设此官,掌本州钱帛财赋。见《辽史·百官志四·南面财赋官》。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天子护卫官。《周礼·夏官》: “齐右,下大夫二人”,“掌祭祀、会同、宾客,前齐车。王乘则持马。行则陪乘。凡有牲事,则前马”。官名,周设此官,掌祭祀会同宾客等事时,
即“包衣摆牙喇”。
官名。东汉末、三国魏置。为公府僚属,参议军政。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为丞相府属官,掌参议军事。《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建安十八年,太祖召为丞相军议掾。”
宋朝乡役名。又称甲首、催头。神宗熙宁七年(1074 )置,由保丁轮流充任,代户长催税。元丰八年(1085)罢。哲宗绍圣元年(1094)复置。(1)宋乡役名。又称“甲首”、“催头”。熙宁六年(公元107
逃亡的臣。《汉书·匈奴传》:“受其逋逃之臣。”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置,员二十人,选卿监、正任刺史、遥郡团练使以上官之子孙充任,掌殿陛护卫之事,属翊卫府。五年废。武职侍从官名。宋置,见“三卫官”。
官署名,宋置,为掌管国家东部财政的官署。《宋史·职官二·三司使》:“又分天下为十道:曰河南、河东、关西、剑南、淮南、江南东西、两浙、广南。在京东曰左计。京西曰右计。”关于“京东京西”有人认为应为“东京
官 署名。辽朝北面官,为管理著帐郎君的机构。下设祗候郎君班详稳司及著帐诸局为皇室服务。官署名。辽置,属北面著帐官。辽初,蒲古只等三族害于越室鲁,家属没入瓦里,称为著帐郎君,为皇室服役。世宗时赦免。其后
官名。见“司津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