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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史编纂处

国史编纂机构,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置国史馆,直属大总统,纂辑民国史和历代通史,并储藏关于历史的一切材料。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停办,另设国史编纂处,属北京大学文科中国史学门,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改属国务院。设处长、总编纂各一人,主任编纂四人,编纂若干人;主任事务员三人,事务员、缮校员若干人。民国十六年(公元1917年)复称国史馆。参见“国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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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政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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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挑知县

    见“大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