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预算财务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于国防部,直属于国防部长,掌理全国国防经费的预算、计划及财务管理。设司长一人,由军需总监充任;副司长一人,由军需监充任。下设预算、财务两组,组长由一等军需正充任,组员各三、四人,由同校尉级军需人员充任。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于国防部,直属于国防部长,掌理全国国防经费的预算、计划及财务管理。设司长一人,由军需总监充任;副司长一人,由军需监充任。下设预算、财务两组,组长由一等军需正充任,组员各三、四人,由同校尉级军需人员充任。
武官名。见“大详稳司”。
官名,西汉置,属太仆,为昆蹄令之副,佐令养好马。参看“昆蹄令”条。
官署名。金朝属尚书省刑部。掌守护宫城殿位。设提举、同提举总领司事。提举秩正七品,兼龙门县令。同提举秩正八品,兼仪鸾监。官署名,金朝置,掌守护宫城殿位。其官有提举,正七品;同提举,正八品。属尚书刑部。见
官制用语。进士科举人殿试合格,进入第四甲或第五甲或第三、四、五甲,即赐此等出身,简称同出身。明清为殿试三甲获得者,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官署名。元仁宗延祐三年(1316),建大永福寺,置营缮提点所。五年,改提点所为都总管府,秩正三品。文宗天历元年(1328),复改为提点所。三年,又改为永福营缮司。
满语官名。汉译为“员外郎”。
官名。明朝洪武二十六年(1393)于大理寺置,二人,从九品,典出纳文移。建文 (1399—1402) 初改称都典簿,成祖朱棣即位,复旧制。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的内部机构。掌理关于本国法规的编辑刊行,各国法制的编译,立法参考资料的编译及图书保管事项。设处长一人,编修四至六人,科员若干人,处内分第一至第五科办事。
清朝吏部奖叙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得以纪录。分为三等,分别为纪录一次、二次、三次。与加级合计则共分十二等。可抵销降罚,纪录四次抵降一级,记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官升则准随带,有级则改为纪
见“店宅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