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审判分厅
官署名。清末设置,为地方审判厅的分司机构。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商埠审判厅、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全国共设地方审判分厅五厅。各厅设推事六人,秩从五品,以其中一人为监督推事,相当于分厅长;典簿一人,秩正七品;主簿二人,秩正八品;录事四人,秩从九品;看守所官一人,秩从八品。其职掌与地方审判厅同。参见“地方审判厅”。
官署名。清末设置,为地方审判厅的分司机构。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商埠审判厅、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全国共设地方审判分厅五厅。各厅设推事六人,秩从五品,以其中一人为监督推事,相当于分厅长;典簿一人,秩正七品;主簿二人,秩正八品;录事四人,秩从九品;看守所官一人,秩从八品。其职掌与地方审判厅同。参见“地方审判厅”。
官名。隋置于诸王府。按南北朝时公府有城局参军,主盗贼事,隋代王府城局参军所掌似应相同。唐武德中废。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的主官,见“京畿卫戍总司令部”。
杂任职名。唐于左春坊内直局置,员额八人,掌东宫几案、翰墨。
见“甘肃等处行中书省”。
世袭为卿相。《公羊传·隐公三年》: “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尹氏何? 贬,曷为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何休注:“世卿者,父死子继也。”世卿,父死子继,世代为卿。《公羊传·隐公三年》:“讥世卿。
官名,汉置,掌长信宫皇太后车马。《汉书·佞幸传》:“元帝崩,成帝初即位,迁显为长信中太仆。秩中二千石。”参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
官名。宋、辽及宋、金之间因事派遣使臣往来,进入对方辖区后,对方则遣接伴使、副使迎接;至对方京城,则有馆伴使、副使相陪; 返回时,则有送伴使、副使相送。官名。宋与辽,金均置,宋辽与宋金之间使臣往来,进入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下,二十三年改为四品。武官名。北魏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四品下。
参见“内三郎”。
官名。北齐门下省尚药局次官,员二人。佐尚药典御总知御药事,选擅长医药之术者任职。从七品。时又有“中尚药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