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兵部内部机构。清沿明制置,掌收外省衙门送达的文书,编号登记,分司办理;并稽察提塘官的勤惰,管理本部吏员、役。设司务满、汉各一人,经承二人。
官名。又作“箴尹”。春秋时楚国置。掌诤谏君王过失。《左传·定公四年》:“楚子取其妹季芈畀我以出,涉睢。鍼尹固与王同舟”。参见“箴尹”。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主客司”。
①职掌、职务。《左传·成公二年》: “未有职司于王室。”②宋朝选人磨勘改官,须数员举主奏举,其中之一必为职司,即现任所隶官司长官、副长官。③宋朝监司与朝廷特派的宣抚、安抚、察访等使统称。详“监司”等条
官名。明置为行人司副长官,左、右各一人,从七品,协司正掌司事。
官名。即“广西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制造靴鞋。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名。金置,为御药院的佐官。见“御药院”。
见“作坊”。
官名。见“司稼寺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