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主
官名。南北朝时期城的主将。主管防卫等军政事务,北周时多以刺史、郡守等兼领。
守城长官的泛称。因其为一城之主,故称。始于汉朝,用以称呼守城将官。其后,南北朝的镇将、或刺史也称城主。唐朝沿其称。唐以后其称逐渐消失。外国的守城将官也称其为城主,如高丽的白岩城主等。
官名。南北朝时期城的主将。主管防卫等军政事务,北周时多以刺史、郡守等兼领。
守城长官的泛称。因其为一城之主,故称。始于汉朝,用以称呼守城将官。其后,南北朝的镇将、或刺史也称城主。唐朝沿其称。唐以后其称逐渐消失。外国的守城将官也称其为城主,如高丽的白岩城主等。
④ 吏职。南朝置,为高级官员的侍从,由朝廷赐给。《南齐书·百官志》:“诸大夫官,皆处旧齿老年,重者加亲信二十人。”② 官名。西魏置,属大丞相府,地位很重。《周书·李贤传》:“(李基)累迁抚军将军、银青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平衡市场价格及买卖双方契约文书。《周礼·地官》:“质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卖儥者质剂焉
官名,西汉置,掌北军。《汉书·田叔列传》:“是时任安为北军使者护军,太子立车北军南门外,召任安,与节令发兵。”
官制用语。国家监察制度之一。即由监察官员对政府官吏的违法或失职行为提出检举,请求惩治。秦汉以来,历代设有御史等官,专司其职。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为殿中侍卫武官。《魏书·安同传》: “(安同)父屈仕慕容, 为殿中郎将。”
官名。元、明、清各州僧正司主官。详“僧正”。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雍州牧主要僚属之一,位在长史、司马、司录下。其下设有小呼药。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科举制科之一。唐宋设置,属长才类。本为汉代察举的科目。唐于景龙三年(公元709年)诏举,王敬从等二人及第。宋于仁宗时诏举,天圣九年(公元1031年)七月, 富弼及第; 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张方平
高级官员手下备使唤的个吏。冯梦龙《古今小说·裴晋公义还原配》:“密地分付堂候官,备下资装千贯。”又《警世通言·王安石三难苏学土》:“荆公命堂候官两员,将水瓮抬进书房。”
官署名。三国魏置,设郎,隶尚书台。西晋省。曹名,为尚书属曹,三国魏置,其官为农部郎,主曹事,掌屯田政令。《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屯田郎中。”注:“魏尚书有农部郎。”参看“农部郎”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