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
参见“城郎”。
参见“城郎”。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酒正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制酒的政令及其方法。北周依《周礼》置酒正中士二人,正二命;酒正下士四人,正一命。属天官府膳部中大夫。
见“牧养监”。
官名。王府属官,掌侍从游处,规讽道义。三国魏诸王各置一员,六品。晋朝、南北朝诸王各置一员,南朝宋六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四品下。隋朝以皇伯叔昆弟、皇子为亲王,下置二员,从五品下。唐朝
官名,汉置,每郡国一人,掌督促文书,察举非法。见《后汉书·百官志四·司隶校尉》。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国会参众两院均设警卫长一人,受议长指挥,掌理全院警卫事务。
即“头下军州”。辽代契丹贵族所属的私人州县。亦称头下军州,“头下”又作“投下”。辽代对外作战,诸王、外戚大臣和诸部可以私军从征,所获俘虏,即归诸王、外戚大臣和诸部所有,加以私奴,建立头下州军。由朝廷赐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三年 (1104),始于开封府所辖开封、祥符两县置,为县衙六案之一。大观二年 (1108),令诸县皆置。南宋临安府亦置。职掌仿工部。北宋大宗正司亦置,掌宗室外住屋宇修造之事,应办本司
官名。北魏置。内廷派驻在外都曹监察政务的官员。《魏书· 吕洛拔传》“后(吕)文祖以旧语译注《皇诰》,辞义通辩,超授阳平大守。未拜,转为外都曹奏事中散。”
明、清荫叙之制。为入仕途径之一。明初自一品至七品,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洪武十六年 (1383) 定,所荫者视原官降四品用,正一品子,正五品用; 从一品子,从五品用; 至正六品子于未入流上等职内叙用,从
见“左右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