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任用限制之一。此制实行于明初,见“回避”。
官名。明朝于河南、浙江二省设,为所在省布、按两司佐官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以其中一人担任。专职道员名。明代于河南、浙江间设协堂道,以按察司副使任其职。清代废。
官名。将军名号,辽置,为招讨司官员,掌招讨事。见《辽史·百官志二·北面边防官·西南面五押招讨司》。
官名。秦始置,两汉因之。为尚方署长官,隶少府,秩六百石。有丞。东汉常任宦者。汉末 (一说西汉武帝时) 分置中、左、右三令,各有丞。历代或省或置。魏、晋、南朝宋七品,梁一班,北齐隶太府寺。唐朝去“方”字
侯的家臣之一。西汉置,《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记“(留)侯不疑……孝文五年(公元前175年),坐与门大夫杀故楚内史,赎为城旦。”门大夫之职可能相当于门亭长。东汉省。
官署名。宋初三司置,掌下卸、搬运纲船所运物品,领厢兵装卸军五指挥,设监官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神宗时拨隶司农寺。
官名。西汉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始置,秩二千石。初欲以主盐铁收入,因杨可告缗后上林苑保管财物众多,乃令主上林。凡上林诸机构、库藏,离宫禁苑农田水池禽兽及供宗庙用牲,均归其职掌。元鼎四年悉禁郡国铸钱,
官名。北周置。《北史·史宁传》:“(史雄)累迁驾部中大夫、司驭中大夫。”后分置左、右,称左、右司驭。正五命。官名。北周置,正五命,府属不详,可能是夏官府的属官。任此职者见《隋书·李穆传》:兄子崇,“周
官署名。十六国后凉、后燕均置,设尚书为长官。麴氏高昌国置为八部之一,设长史、司马为正、副长官。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546)改尚书三十六曹为十二部,此为十二部之一,隶尚书省,设郎中为长官,或说亦置尚书
官名。北魏置,属典客监。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品中。后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