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堂主事

堂主事

官名。清置,清朝中央六部、理藩院等,皆置堂主事,掌文案章奏;初四品,后定为六品。见《清史稿·职官一、二》。


官名。清代于六部和理藩院均于堂官办公处所设堂主事,多以满人及汉军充任。因为尚书、侍郎有的不熟识汉文,而汉人职官也不能直接上达于满族长官,故设此官以为转达。

猜你喜欢

  • 供奉司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六年 (1373) 改内府宦官衙门御用监而置,秩从七品(原为从三品),设官七人,掌诸器用造用之事。后复改称御用监。

  • 军政部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置,直属国民政府行政院,掌管军事行政事务。设总务厅、审查处、陆军署、海军署、航空署、军需署、兵工署。设部长一人、次长二人。民国十八年海军设部,直属行政院。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

  • 中兵参军事

    即中兵参军。

  • 实录院同修撰

    官名。南宋实录院置,以侍从官充任,掌修实录。参见“实录院”。

  • 录后台文书事

    官名,三国魏置,在皇帝出行时,尚书台部分人员随车驾外出,而留下来主持尚书台日常工作的,称录后台文书事,多以大将军兼任。参看“尚书”、“录行尚书事”条。

  • 治人官

    官名。南诏官,千家置一人。

  • 中都左右厢别贮院使

    官名,金朝置,从八品,掌拘收退朴等物及出给之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正九品;判官,从九品。见《金史·百官三》。

  • 警卫股主任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警卫事项。下设干事。

  • 小宫

    官名。西周置。 见《��从盨铭》。参与土地宅邑的交付事宜。职位大小与具体职掌不详。

  • 中奉大夫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正四品下阶文散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徽宗大观二年(1108),以左中散大夫改置,为从五品寄禄官。金、元皆置,为文散官四十二阶第十四阶。金从三品下;元从二品,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