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奏事
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
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
官署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982)置,掌京城营缮及畿县屯兵营舍修葺之事。淳化三年(992)分左右两厢,隶东西八作司。五年,复分出为独立机构,以诸司使及内侍提举。真宗咸平元年(998),以都大店宅务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地亩粮赋。喀什噶尔、叶尔羌各设四品伯克之一,内喀什噶尔一人兼回兵副总管。伊犁、和阗等处共设五品伯克七人。拜城设七品伯克一人。
官名,汉置,属黄门令,宦者,掌出入侍从。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黄门令》。官名。东汉时黄门令的佐官。见“黄门令”。
清末农工商部内部机构。原商部司务所的改设,掌收发文件、翻译电报,看管印信并稽核各项印文。
官名。十六国前燕置。《资治通鉴·东晋成帝咸康三年 (337)》:“(慕容皝任) 皇甫真、阳协为冗骑常侍。”胡三省注:“冗骑常侍,晋之散骑常侍。”
官名。① 《周礼》天官冢宰属官。下大夫爵。一说为周朝置。掌王后宫内政令,凡祭祀、宾客、丧事等王后宫内事务,赞王后行礼事。管理宫内货贿,以供王后及六宫财用。② 女官。宋朝尚书内省属官。徽宗政和三年(11
官署名。南朝梁、陈置,设丞。掌清商音乐(南北朝时期民间音乐)及乐队、歌舞演员。隶太常卿所属太乐令。北齐所置则称“清商部”。隋初亦置清商署,设令、丞、乐师,隶太常寺。炀帝大业三年(607) 罢,以其职并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党置一人,掌本党事务,非经申牒许可,不得辄离本部,正一命。
武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的直卫属官。其秩分别为从五品下与正七品下,警卫宫廷。
官名。金置,为尚厩局的主官。见“尚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