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外委

外委

清朝对绿营军官于限额之外委任者之通称,为绿营中之低级军官。有外委千总,外委把总,其职掌与额设千总、把总相同,但品秩、俸饷略低。另有额外外委,其品秩又较外委为低,乃绿营中最低级军官。


指额外委派的武官。清制,称额外委派的官员为外委。如外委千总(正八品),外委把总(正九品),额外外委(从九品)等。见《清会典·兵部》。

猜你喜欢

  • 盛京将军

    官名。全称“镇守盛京等处将军”。清朝盛京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顺治元年 (1644)设留守大臣一人,驻盛京。三年 (1646) 改称昂邦章京,康熙元年 (1662) 改称镇守辽东等处将军,四年改称镇守奉

  • 行文

    官场用语。即指官署之间以文书相往来。根据发送、接受文书各官署地位之不同,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各种文体历代均有定制,使用时不得违例。

  • 军机处司员上行走

    见“军机章京”。

  • 给事诰院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门下省诰院官员,掌起草发布诰书之事。

  • 都录事

    官名。南朝梁置,郡属官,总掌文簿。与太守甚亲近,常主管众务。北齐诸州亦置。州门下吏名。北齐置,见“州录事”。

  • 尉曹掾

    官名,东汉置,为太尉属官,掌卒徒转运事,俸三百石。见《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尉》。

  • 毡坊使

    官名。唐置毡坊使与毯坊使,分掌毡、毯制作之事。至五代合为毡毯使,参见该条。

  • 高等检察厅

    官署名。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元年(1909)后各省渐设。每省省城一所,附于高审厅内,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掌对同级审判厅案件的检察事项。置检察

  • 总理海军事务衙门

    官署名。清光绪十一年(1885)设,管理海军军政。二十一年撤。参见“海军部”。

  • 都纲司

    官署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设于各县,掌理僧尼词讼。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都纲。武宗至大四年二(1311)月,仁宗登极,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遂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