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原来直属于行政院,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冬改隶财政部,并与原隶财政部,与英美合组的平准基金委员会合并组织而成,其职掌在于管理核发政府所有的外汇。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原来直属于行政院,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冬改隶财政部,并与原隶财政部,与英美合组的平准基金委员会合并组织而成,其职掌在于管理核发政府所有的外汇。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宣统二年(1910)改原筹办海军事务处第二司设。旋併入海军部。掌管造船舰,检校器械,兼司军港工程。辖制造、建筑、器械三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科长三人,科员八人,录事四
宋置为吏职。服法物库及鞍辔库均置,各若干名,掌本库细务。明置为内官。内府甲字、乙字、丙字、丁字、戊字、承运、广盈、广惠、广积、赃罚各设一员,由低级宦官充任。有关防曰某字库关防,篆文一行直下。职掌分见“
元朝侍卫军事机构合称。指左卫、右卫、前卫、后卫、中卫五个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又称五卫汉军。
海关海事部理船科与港务班的洋员。见“海事部”。
官署名。隋始置,为吏部的头司。司的主官,隋初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吏部郎中二人,正五品上,一人掌文官阶品、朝集、禄赐,给其告身假使;一人
明代五军都督府的属卫。旧为都镇抚司,总领禁卫,先属中书省,后改隶大都督府,设都镇抚(从四品)、副镇抚(从五品)、知事(从八品)。旋又改为宿卫镇抚司,设宿卫镇抚、宿卫知事。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改为
官名,汉置,将军掌征伐,加持节,则兼有皇帝特使之任,职权双重,可任专杀。《后汉书·邓寇列传》:“乃拜为前将军持节,中分麾下精兵二万人,遣西入关,令自选偏裨以下可与俱者。”
府的等级之一。金制各路首府以外的府称为散府。元代散府为属于路的府。
官署名。金朝属工部上林署。掌宫苑栽植花木。初设接手官四人,章宗泰和元年 (1201) 罢,置都监、同监二员领局事。宣宗贞祐三年 (1215) 罢都监、同监,以同乐园管勾兼领局事。官署名。金代设此官署,
官署名。宋朝置,属光禄寺,掌供奉果品及茶酒等物,以备游幸、饮宴之用,兼掌翰林院事。设勾当官四人,以诸司使、副使及内侍充任。官署名。宋置此司,属光禄寺,掌供果实及茶茗汤药。见《宋史·职官四·光禄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