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罗郡王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三等。位世子下、长子上。简称郡王。初封时均另给赐号,如克勤郡王、端郡王等。死后予谥,在赐号下加一字。
爵位名。清代宗室十四等封爵中的第三等,简称郡王,其地位在世子之下,长子之上。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三等。位世子下、长子上。简称郡王。初封时均另给赐号,如克勤郡王、端郡王等。死后予谥,在赐号下加一字。
爵位名。清代宗室十四等封爵中的第三等,简称郡王,其地位在世子之下,长子之上。
官名。隋置,属翊卫府,掌侍卫。见《隋书·百官下·十二卫》。
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的规定,掌理下列各项事务;一、监督征收地方税;二、监督地方税以外的收入;三、地方税违法征收的处分;四、滞纳
同“内城巡警总厅军装所”,参见该条。
官名,辽国置,属北面官,掌部族军马之监督。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官名。辽置, 见“北院详稳司”。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不遇类科目。神龙二年(公元706年)诏举,冯万石等三人及第。
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秩从七品。
官名。夫余国置之。夫余国以六畜命官,有牛加、马加、狗加等,分主各邑落。见《后汉书·东夷列传》。官名,汉时夫余国置。《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夫余在长城之北……国有君王,皆以六畜名官,有马加、
官名。清朝长江舰队长官。宣统元年(1909)置。一人,从二品,海军协都统充。掌督率该舰队。
乡役名。宋朝始置。神宗熙宁元年(1068)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之法。三年,始令民间联比以相保任。每十家为一保,设保长,五百家为一百都保,设都保正、副都保正。后又改为每二百五十户为一都保,并以保正取代原
即“都麴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