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法司
清制,凡死刑,先由御史、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称小三法司。然后由都御史、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侍郎会审,称大三法司。
清制,凡死刑,先由御史、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称小三法司。然后由都御史、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侍郎会审,称大三法司。
官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设会办大臣兼尚书一人,为外务部的副长官。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责任内阁成立时改为外务大臣,为外务部的长官。
官名,俸比千石,掌左户郎值班户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汉仪注》。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射声率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张茂时阴鉴曾任之,统兵,管理羌族事务,驻桑壁。参见“护军”。
禁卫军指挥机构。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右监门府置,十六卫之一,不领府兵。置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中郎将四员,与左监门卫率亲近禁军,共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判出,职任颇重。有长史、录事参军事,兵曹参
官名。唐朝将作监所属库谷监次官,置一员,从七品下。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拟百官、设后宫内职时置。诸房各置一人,位比五品敕吏。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神捷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大理寺次官。北齐始置,员一人,四品。隋朝沿置,正四品上; 炀帝大业三年(607)以后加一员,改从三品,寻废。唐高宗永徽六年(655)复置一员,中宗神龙元年(705)加一员,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智部属官,位郎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