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大中正

大中正

官名。①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负责评定士族内部品第的官员。东汉献帝延康元年(220)置中正,评定士族品第。三国魏齐王曹芳时在郡中正之上设州大中正,核实郡中正所报的品、状,主管州内士族品第的评定,并有推举和罢免郡中正的权力(须经司徒府通过)。本官的设立是当时地方士族势力扩大的结果。两晋、南北朝沿袭此制。州大中正由司徒选授,本州内“乡品”二品的士族高门可以参预其推举,出任者皆为乡品二品的士族高门,许多家族世代相袭。北魏后期选授较滥,恩幸、阉宦亦有任此职者。北齐时规定州大中正须由京官担任,如官职调出京师,则不能担任此职。隋不置。唐高祖武德七年(624)正月复置,以本州门望高者领之。太宗贞观(627—649)初罢。北魏时无品、无禄,但有罪时可当刑,北齐时州大中正视五品,唐朝无品秩。除州设大中正外,有时郡、国亦置大中正,位在小中正之上,并可推举小中正。参见“九品官人法”、“中正”。② 唐朝时渤海国中正台主官,员一人,比御史大夫,居司政(比仆射)下。见《新唐书·北狄传》。


官名。晋代称州的中正为大中正;北魏的郡中正偶亦称大中正。参见“州中正”、“郡中正”。

猜你喜欢

  • 掖垣

    唐代指门下省(左掖)中书省(右掖)。《新唐书·权德舆传》:“德舆独直两省,数旬一还舍,乃上书言:左右掖垣,丞天子诰命……重要之司,不宜久废。”参看“门下省”、“中书省”条。

  • 师友祭酒

    官名。①新莽置。《汉书·王莽传》:“又置师友祭酒及侍中、谏议、六经祭酒各一人,凡九祭酒,秩上卿。”② 东汉末、三国蜀郡县长官幕僚,以有道艺者担任。官名,王莽置,为师友之尊者,掌辅佐劝导。古时饮酒必祭,

  • 宣业

    官名。即国子博士,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国子博士。

  • 主爵侍郎

    官名,隋置,掌封爵事。见《隋书·百官下·尚书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司封郎中》。

  • 舟工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属官,员一人,主舟船运输。下设舟工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 爵部员外

    官名。渤海国官,左六司支司爵部属官,位郎中下。

  • 鸿胪寺少卿

    见“鸿胪少卿”。官名,为鸿胪寺卿之贰,即副卿、副长官。详见“鸿胪寺”条。

  • 内城巡警总厅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辖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京师内城工巡总局设。初隶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专理京师内城警务、民政及护卫皇帝车驾等事宜。置厅丞一员,从三品。辖总务、行政、司

  • 右夷离毕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夷离毕院官员。在左夷离毕下。参见“左夷离毕”。官名。辽置,为夷离毕院的佐官,见“夷离毕院”。

  • 武提刑

    宋朝武臣任提点刑狱公事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