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乐
官名,即太乐,秦汉奉常属官有大乐令,大乐丞。东汉明帝永平三年改称大予乐令,掌伎乐人,国家祭祀时掌奏乐。参看“太乐”条。
官名,即太乐,秦汉奉常属官有大乐令,大乐丞。东汉明帝永平三年改称大予乐令,掌伎乐人,国家祭祀时掌奏乐。参看“太乐”条。
宫中女官,掌监督宫庭。《宋书·后妃传序》:“中台侍御监闺帅,置一人。”
官署名。元朝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设于各县,掌理道人词讼。凡遇道人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
官名。南宋宁宗嘉泰四年(1204)置,为国用使属官,以侍从、卿监充任。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又作“会计司”,详“会计司”。
监狱名。五代时附设于马步院。见“马步院”。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五代至北宋殿前司、侍卫司所统厢都指挥使省称。
官署名。即殿中省尚辇局,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尚辇局。参见“尚辇局”。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金、银、铜、铁、朱砂、白矾、绿矾、石炭、锡、鼓铸。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各以布政使司为别。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山东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