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乐案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大晟府置,上隶太常寺,掌大乐教习乐舞、鼓吹、警场之事。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大晟府置,上隶太常寺,掌大乐教习乐舞、鼓吹、警场之事。
官名。宋朝扬州、福州等大都督府,若都督缺,则置知府事一人,总领府事。
参见“东京小司寇”。官名。北周置,为东京六府官属,秩正六命。任此职者见《隋书·长孙平传》:“周宣帝即位,置东京官属,以平为小司寇,与小宗伯赵芬分掌六府。”参见“小司寇上大夫”。
清朝道员别称。道台,也称“观察”、“道员”。省以下府州以上的一级官员。参看“道员”、“道尹”、“观察”等条。
官名。明朝太子官署詹事府所属左、右春坊置,左、右二人,从八品。掌弹劾纠举,以佐司直郎之职。不常设。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三年 (1104),始于开封府所辖开封、祥符两县置,为县衙六案之一。大观二年 (1108),令诸县皆置。南宋临安府亦置。职掌仿工部。北宋大宗正司亦置,掌宗室外住屋宇修造之事,应办本司
即“奉天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礼部膳部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员一人,从六品上。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膳员外郎,寻各复旧。五代因置。北宋前期为
官名。“试监察御史”的简称。明洪武十五年 (1382) 置,试授一年,然后实授。正德 (1506—1521) 中革。参见“试监察御史”。
内务部直辖机构。见“筹备立法院事务局”。
官名。东汉献帝时孙坚、曹操皆置。统兵出征。《三国志·夏侯渊传》: “及与袁绍战于官渡,行督军校尉。绍破,使督兖、豫、徐州军粮。”官名,汉置,掌监督军事。也领兵征伐。《后汉书·孝献帝纪》:“庚辰,董卓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