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内相
官名。渤海国官,置一人,总政省堂事,居左、右相上。
官名。渤海国官,置一人,总政省堂事,居左、右相上。
官名。即国子司业,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司业。参见“国子司业”。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国子监司业为少司成,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与左长史共同处理日常政务,位在其下,实际地位相当于尚书仆射。参见“太府”。
官名。清末各省巡防队各棚之长。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改各省旧军为巡防队。三十三年定制,分五路驻防,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营辖三哨,步队每哨辖八棚,马队每哨辖四棚。每棚设什长一人,管正兵九人。
黄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黄帝”。
官名。北宋陪都北京留守司长官,员一人,以知府兼任,掌守卫、弹压之事及钱谷、兵民之政。金朝海陵王贞元元年(1153)于北京留守司设,为长官,秩正三品。带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又,唐朝北都留守曾于玄宗天
①官署名。隋朝置,设总监、副监各一员,丞二员,统食货、农圃二监。②官名。隋朝同州总监长官,置一员,视从五品。
汉朝列侯食邑。东汉又有县侯、乡侯、都亭侯、亭侯。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侯国大者置相一人。西汉有行人、洗马、门大夫等五官,其家臣置家丞、庶子各一人,使理家事。东汉不满千户不置家丞,又悉省行人、洗马、门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护军参领”。
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佐领之下设骁骑校一人,由旗众中选补,协助佐领处理民事。
唐末藩镇的牙兵。为宣武节度使朱全忠所置,备帐前宿卫。其军士均选富家有材武者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