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兵马司
即“大名兵马指挥司”。
即“大名兵马指挥司”。
官名。十六国后秦置。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普通六年 (525) 刊正将军名号后罢。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三品下,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
女官名。金设此官,正九品,掌汤沐巾栉等。见《金史·百官三·内命妇品》注。
郡分职吏名。晋置,为武吏之一。见《集古录跋尾》所引《司马整碑阴》。
官名。明置,除负责漕运外,还兼提督军务,万历七年加兼管河道。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
禁卫军指挥机构。隋朝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与右领左右府同掌侍卫皇帝左右的亲信禁军,供御兵仗,职任甚重。领千牛备身十二员,掌执千牛刀;备身左右十二员,掌供御弓箭; 备身六十员,掌宿卫侍从; 有长史
官名。北齐置,为都城所在郡长官,多由宗室担任,三品。职比京兆尹。官名。北齐都邺,其政区为清都郡,置清都尹为京师长官,有丞,属官有中正,功曹,主簿,督邮,五官,门下督,录事,主记,议生,及功曹、记室、户
官名。南诏官,总“爽”(省)之官。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掌急救受伤官兵。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督理炮标战具军火。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察举非法。见《汉书·王莽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