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官署署令
官名。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洪武八年(1375)始置,一人,从六品,后改称署正。掌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
官名。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洪武八年(1375)始置,一人,从六品,后改称署正。掌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筹画海战,考核教育、测绘等事。辖谋略、教务、测海三科。置司长一人,承发官一人,科长三人,科员六人,艺师二人,艺士三人,录事六人。三十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孙策置。领兵。程普自丹阳都尉迁此,领零陵太守。见《三国志·程普传》。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掌领兵征伐或驻守。《三国志·吴书·程普传》:“策入会稽,以普为吴郡都尉,
官名。即太子左内率府率,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左内率府率。
民国时期的官俸制度。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十月公布《中央行政官官俸法》,具体规定了各类官吏的俸给。官俸以货币支付,一般按月计算,称为月俸。在特殊情况下也有按年计算的,称为年俸。官俸依官等
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僧人。长官为僧会。清沿明制未改。唐、明、清在县设立的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清史稿·职官三》:“府僧纲司都纲、副都纲,州僧正司
官名。五代后周始置,掌殿前诸班军纪整肃。宋朝殿前司沿置,为统兵官之一,位副都指挥使下,以刺史以上充,徽宗政和四年(1114)定其位在正任防御使上。官名。宋承五代官制,设殿前司,其官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
即大帅。率、帅古相通。守城军将。《墨子·迎敌祠》: “城上步,一甲,一戟,其赞三人,五步有五长,十步有什长,百步有百长,旁有大率,中有大将,皆有司吏率长。”官名,汉魏时东夷女王国置,掌检察诸属国,类似
官名。见“司则”。
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同年又规定减俸为文官惩戒的第三种。时间为一月以上、一年以下,数额为月俸的十分之一以上、三分之一以下
见“出使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