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司
唐、宋尚书省俗称。
唐、宋尚书省俗称。
传说尧舜时主方岳的四时官。一说为羲和四子分掌四岳诸侯。《史记·五帝本纪》:“尧又曰:‘嗟,四岳,汤汤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有能使治者?’”裴骃集解引郑玄说:“四岳,四时官,主方岳之事。”张
即“三司都凭由司”。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盐铁部,掌丰盐事。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分领之。神宗元行(1078—1085)改制,随三司罢。
官名。北魏置,为大宗正卿副贰,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四品上。北齐因置,为大宗正寺次官,四品上。
官名。晋朝置,公府属官。
诏狱名。西汉置, 即“居室狱”,见该条。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属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各省旧军逐步改为巡防队,分五路驻防,始置。每路一人,奏补。掌本路各营饷项。
官名。唐置,为三都府尹之一,见“三都府尹”。
文书名。清朝使用的下行文。凡提督、巡抚行文守备、千总即用此。
官署名。元顺帝至正二十六年(1366)八月置。参见“行中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