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比
选官制度。始见于周。定每三年一次。《周礼、地官、乡大夫》: “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宋、元、明、清诸朝沿用以称乡试,每三年一次,于子、卯、午、酉年八月在各省省城及京师举行考试,考中者即得举人资格。
明清时每隔三年举行一次乡试,亦称大比。参见“乡试”。
选官制度。始见于周。定每三年一次。《周礼、地官、乡大夫》: “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宋、元、明、清诸朝沿用以称乡试,每三年一次,于子、卯、午、酉年八月在各省省城及京师举行考试,考中者即得举人资格。
明清时每隔三年举行一次乡试,亦称大比。参见“乡试”。
官名。春秋时宋、鲁等国置。宋国少司寇为执政之一,位在大司寇之下。《左传·成公十五年》:“向为人为大司寇,鳞朱为少司寇。”鲁国铜器《封孙它盘》有“鲁少司寇封孙它”等铭文。参见“司寇”。
官名。① 一说为官之副职。《尚书·周书·酒诰》:“厥诰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朝夕曰祀兹酒。”《蔡传》: “少正,官之副贰也。”一说对大正而言的官名。春秋时鲁、郑等国置。《左传· 襄公二十二年》:
杂任职名。酢为醋的本字。贾思勰《齐民要术》八《作酢法》注:“酢,今醋也。”唐于光禄寺掌醢署置酢匠十二人,掌造醋。
即“丹书铁契”。帝王给予臣民特殊待遇的一种凭证,可以世代相传,永享此种特殊待遇。与“丹书铁契”义同。《后汉书·祭遵传》:“生则宠以殊礼,奏事不名,入门不趋。死则畴其爵邑,世无绝嗣,丹书铁券,传于无穷。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初隶农矿部,后改属内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内政部组织法》规定,掌下列事项:一、土地征收事项;二、移民殖边事项,三、水利的调查测绘及水源水
官名。十六国后秦置。《资治通鉴·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四年 (389) 》: “十二月,后秦主(姚)苌使其东门将军任瓮诈遣使招秦主 (苻) 登,许开门纳之。”胡三省注: “东门将军,苌使守安定东门者也。”
官名。两晋南朝尚书省仪曹长官通称仪曹郎,亦称仪曹郎中,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参见“仪曹郎”。
官名。西魏置。《周书·苏绰传》:“(大统)十年(544),授大行台度支尚书,领著作,兼司农卿。”因当时大行台长官宇文泰是西魏的实际统治者,故本官职权不限于大行台内,实际管理西魏全国的财政收支、帐簿、仓
宫廷给使名。辽置,属本班局。见“著帐局”。
官署名。五代后梁始置,宋初因之。掌供应皇帝祭祀、 朝会、 巡幸、 宴享及内廷所需幕、 帷帐以及其他陈设之物。设勾当官,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