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银行副监督
官名。清末大清银行副长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定额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五年。掌佐正监督总理全行事宜,正监督有事故时代行其职。
官名。清末大清银行副长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定额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五年。掌佐正监督总理全行事宜,正监督有事故时代行其职。
汉朝从学于博士官者。汉武帝元朔五年(前124)采纳公孙弘建议,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免除其本人徭役。由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每岁课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者可以为郎中
官署名。北宋开封府所属司法机构,掌审讯狱囚。
即“行通政院”。
文书名。宋朝官员临终前所撰表文,死后由其家属申报朝廷,称遗表。朝廷则给予其家遗表恩泽,许补荫若干人。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太府寺诸冶东道署。掌冶事。
官名。明朝行人司副长官,左、右各一人,从七品,专掌奉节出使诸事。
武官名,明洪武中置府军后卫,为上直亲军之一,永乐以后沿置,掌守卫皇城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宫廷给使名。辽置,属御盏局。见“著帐局”。
官名。东魏置,检括隐漏户口。《魏书·高崇传》: “兴和初,(高子儒)除兼殿中侍御史。时四方多有流民,子儒为梁州、北豫、西兖三州检户使,所获甚多。”
官署名。唐朝卫尉寺置,有令一员、丞二员,掌在外使用之戎器,祭祀、巡幸之仪仗则纳于武库,给六品以上葬卤簿、棨戟,又有监事二员; 唐太宗贞观(627—649)中东都(洛阳)亦置。宋初存其名而无除授。金朝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