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右治狱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分左推、右推、寺案、知杂、检治五案,掌在京百司事当推治或时旨委勘及系官之物应追究事。哲宗元祐三年 (1088) 罢,以其事归户部。绍圣二年(1095)复置。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分左推、右推、寺案、知杂、检治五案,掌在京百司事当推治或时旨委勘及系官之物应追究事。哲宗元祐三年 (1088) 罢,以其事归户部。绍圣二年(1095)复置。
辽代官制分为北面官和南面官两个系统,北面官治官帐、部族、属国之政, 南面官治汉人州县赋税、军马之事。官制虽区分为两个系列,但南北面官则可以互相迁转,如耶律硕老以同平章事为特哩衮,耶律洪以上京留守为北院
宋代对翰林学士院的别称。见“翰林学士院”。
官署名。西汉丞相府所属诸曹之一。东汉时三公府皆置。以掾主之,秩比三百石,掌辞讼事。郡府辞曹少见,或见于汉碑中。晋朝沿置。西晋初荆州人避羊祜讳,改荆州都督府户曹为辞曹。官署名,汉置,属公府或郡国府,置掾
杂任职名。唐置,属太子左右清道率府,员额五十人,掌东宫仪仗之事。
官署名。北齐置,以左右卫将军各一人为主官,掌左右厢。所主朱华阁以外的警卫事宜,各有武卫将军二人以辅佐之。府内各置司马、功曹、主簿、录事以厘府事。所属司警卫的武职分为御仗、直荡、直卫、直突、直阁五类;又
官类名。商与西周时代对诸侯的称谓。关于“外服”、“内服”的资料,最早有下述记载:《尚书·酒诰》:“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君)。”《大盂鼎》
民国时,坊的常设监察机关,由坊民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三至五人。负责监察坊财政,纠举坊长及其他职员违法失职事项。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掌官田岁入及湖泊山场渔猎,供应宫廷,隶宣徽院。初于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设总管府,十六年又置扬州鹰房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二十二年,合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置达鲁花赤、
官名。北宋太祖开宝二年(969)始置,以中书舍人及知制诰充任。其后,翰林学士阙,常以他官直学士院。南宋,以翰林学士官高多不除人,而以直学士院代行其职。官名。宋翰林学士院有学士,他官入院行学士之事,未正
官署名。明太祖吴元年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 置内史监,掌宫内之事,为宦官衙门。后改置内使监、御用监。内使监设令一人,正三品,丞二人,从三品,奉御,正六品,典簿,正七品。洪武二年 (1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