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详谳处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奏准仿从前刑部律例馆的体制设立,属大理院。专掌复判外省死刑案件。设总核与分核掌理其事。均由大理院各庭熟悉案例的推事中选派。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奏准仿从前刑部律例馆的体制设立,属大理院。专掌复判外省死刑案件。设总核与分核掌理其事。均由大理院各庭熟悉案例的推事中选派。
官名,汉置。光禄勋属下有南北庐主事、三署郎主事,从诸郎中选高第者担任,主管某方面事务。《后汉书·范滂传》:“迁光禄勋主事。”参看“光禄勋”、“主事”条。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从三品,副参领充,简放。掌本镇军事司法及关于镇监各项事件,战时承办俘虏及占领地方司法诸事。
政区名。商和西周时期由王直辖的区域。商代的王畿叫做商或中商。《汉书·地理志》:“周既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诗》邺、鄘、卫是也。”
将军名号。新莽始建国元年(后9)置。《汉书·王莽传》: “命怀羌子王福曰: ‘陇之阻,西当戌狄。女作五威右关将军,成固据守,怀羌于右’。”将军名号,西汉末年王莽置,为四
官名。南北朝时诸王设防閤将军,以保护王和王府的安全。参看“防閤”条。
官署名。明初兵部四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总部而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掌武职选授、升调、袭替、功赏之事。二十九年改为武选清吏司。
官署名。北宋初,置京东、京西、京南、京北四排岸司于开封。东司掌经汴河运至京师之纲船粮运,分定诸仓交卸,领装卸役卒五指挥,以京朝官二人为勾当官。 西司领汴河上鏁, 以京朝官一人为勾当官,有装卸役卒五百人
官署名。元朝置。世祖至元四年(1267)正月,在西京、济南等路立洞冶总管府,掌管金、铁冶等事宜。七年六月,罢各路洞冶总管府,以各路转运司兼管洞冶课程等务。
官名。见“工部中大夫”。
即“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