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宋朝官员除授官职、差遣的一项规定。对犯其家三代名讳的官名、地名,许申请迴避,朝廷特予改地或改授,或临时更改官称。
察举科目之一。实行于东汉。道指道术,两汉时道术的内容除治道之外,还包括占卜、星相、谶纬和神仙术。东汉诏令察举贤良方正时,常连言道术。如《后汉书·安帝纪》记“永初元年(公元107年),诏公卿内外众官郡国
武官名。辽置,见“五京都总管府”。
官名。北齐东宫侍从武官,“太子三校”之一。员二人,五品下。东宫武官名。北齐置,见“左右卫坊率”。
犹言大帅、酋长。此为南越王赵佗上书时自称。《史记·南越列传·南越王》:“陆贾至南越,王甚恐,为书谢,称曰:蛮夷大长老夫臣佗……”
矫称上命的贪官污吏。《汉书·武帝纪》元狩六年诏:“将百姓所安殊路,而挢虔吏因乘势以侵蒸庶邪?”颜师古注引孟康曰:“虔,固也。矫称上命以货贿用为固。”又引韦昭:“凡称诈为矫,强取为虔。”假托上命的贪官污
官名。金朝置,太祖时设谙班、国论忽鲁、阿买、昃回勃极烈共掌国政,以谙班 (大) 勃极烈为首,由弟吴乞买 (太宗) 出任。军出作战,设都元帅,例由谙班勃极烈兼任。太宗时,成为皇位继承者官号。熙宗改制后废
由国师刘歆引荐,王莽封隗嚣为七公干士,士为七公属官。《汉书·王莽传》:“遣七公干士隗嚣等七十二人分下赦令晓谕云。嚣等既去,因逃亡矣。”参看“七公”条。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教育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所掌为:一、大学校;二、高等专门学校;三、和以上相等的各种学校;四、外国留学生;五、历数;六、博士会;七、国语统一事项;八、医士、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左监门府将军为之,置二员,从三品,协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判入。宋朝置为环卫官,无职掌,无定员,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神宗元丰(107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