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供需院
官署名。元成宗大德五年 (1301) 由警巡院分置,后以左、右警巡院副使、判官、典史各一员主之。
官署名。元成宗大德五年 (1301) 由警巡院分置,后以左、右警巡院副使、判官、典史各一员主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属官,员六人,佐太学博士下大夫掌教授太学生经义。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见“太学博士下大夫”。
官名。晋朝王国属官,掌府第警卫。南朝沿置。梁依王国等级不同,自流外五班至流外一班不等。北魏皇子王国置,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九品上。北齐皇子王国、诸王国俱置,皇子王国品同北魏。
官名。周朝置。诸侯侍御小臣之长。掌传君主命令,正君主服位。《仪礼·大射》: “公坐取大夫所媵觯兴,以酬宾。宾降西阶下,再拜稽首。小臣正辞。”郑玄注: “正,长也。”参见“小臣师”郑玄注。
官名。北宋陪都北京留守司长官,员一人,以知府兼任,掌守卫、弹压之事及钱谷、兵民之政。金朝海陵王贞元元年(1153)于北京留守司设,为长官,秩正三品。带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又,唐朝北都留守曾于玄宗天
官名。五代设置,为马步院的主官,见“马步院”。
官名。宋代发运使、转运使司、都大提举茶马司、提点坑冶铸钱司、提举河北籴便粮草司等所属,主管文书。
官署名。清末京师税收机关。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商民开市、失照歇业,收捐税,罚款事。辖文案、调查、稽核、会计、收捐、议罚、收发七处及内、外城工巡捐局。置总办一人。宣统二年 (1910) 撤
官名。北魏置。魏洪显曾任此职。见《魏书·律历志上》。
官名。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所属有铸工中士,正二命;铸工下士,正一命。掌铸造器物。
官名。辽朝北面边防官,又称九水诸部安抚使。圣宗时,萧孝穆曾任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