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
见“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
见“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
见“抚谕使”。
官制用语。指官员被降职。古时尊右,以左为下,故以此作为降职的代称,其义与左迁同。官吏降职称左转。《后汉书·第五伦传》:“伦始以营长诣郡尹鲜于褒,褒见而异之,署为吏。后褒坐事左转高唐令。”
官署名。明初礼部四属部之一。洪武六年 (1373) 设。掌礼文、宗封、贡举、学校之事,设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各一人,主事三人,正六品。十三年改主事为一人。二十二年改仪部,二十九年 (1396
高等学校职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设训导主任一人,由教授或教员兼任,秉承院长或校长旨令,主持训导事宜。
官署名。清朝礼部主客清吏司所属机构,分办本司事务。参见“主客清吏司”。
参见“南院大王”。
官名。①东宫官。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置为左春坊内直局长官,员二人,从六品下,掌符玺、伞扇、几案、衣服之事。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东宫宫师府置,正七品。②散阶名称。金海陵王天德 (1149—11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配置在京师地方审判厅内。以检察长一人为主官,秩正五品,掌纠正同级审判,监督下级检察厅,下设检察官五人,秩正六品,典簿(从七品)、主簿(从八品)、录事各二人
官名。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十月北洋政府设置,直属大总统。蒙古宣慰使得设置行署办公,设参议六人,由宣慰使聘任;秘书长一人,秘书二至四人,随员六至十人,均由宣慰使派充。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享;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