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乾隆十三年 (1748) 年置,设郎中领其事。下设员外郎、主事等官,皆无定员,由本部堂官酌派。掌理旗民争讼户口田房之案,必须刑讯者,会同刑部审理。光绪三十二年(1906)
又称“锡命”。春秋时期君主对臣子赏锡物品、爵位或官职的命令。《左传·成公十三年》: “君来赐命曰: ‘吾与女伐狄’。”
见“织造”。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以后改奉信郎置,隶谒者台。量事大小,受命出使。
官署名。清朝理藩院诸司之一。康熙三十八年 (1699) 分柔远司而置。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为柔远司。
① 官名。战国时楚、魏皆置。② 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九级,秦汉因之。秦朝可为官长、将率,赐邑三百户。西汉初仍得食邑。惠帝时,爵五大夫以上有罪当著械者,皆得宽容。文帝以后,五大夫以上才得免一人徭
官名。北齐置。见“典库部”。
官名。三国魏置,为中尚方令副贰,四百石、九品。南朝梁、北齐置为中尚方署次官。隋朝因置,改名内尚方丞。唐朝复为中尚方丞,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除方字为中尚丞。参见“中尚方署”。官名,三国魏置,为中尚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前侍中士”。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开元十五年(公元727年)诏举,邓景山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