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976—984)中置,属三司,掌发放三司帖牒,以判开拆司官兼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郡门下吏名。《晋书·刘起传》记刘起仕琅邪记室掾,《隋书·百官中》记北齐清都郡置记室掾,即东汉郡府主记掾之职。参见“郡主记室史”。
官名。清朝驻防八旗之将领。额定一百五十六人,从三品。分为专城协领及一般协领。专城协领五人,主要设于东北地区,制如城守尉、防守尉,均专城办事,亦由驻防将军、副都统兼辖。余为一般协领,分布在各省将军、都统
官名。两晋南朝尚书省仪曹长官通称仪曹郎,亦称仪曹郎中,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参见“仪曹郎”。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拟先锋将军等班,大通三年(529)罢。
官名。北魏置。《魏书·酷吏·羊祉传》:“为将作都将,加左军将军。”领将作大匠所属工徒。北齐、北周不置。
官名。清置,掌管一千五百人。太祖辛丑年,始编三百人为一牛录,置一额真掌管,五牛录为一扎兰,置一扎兰额真,总管扎兰事务。见《清史稿·职官四·骁骑营》。
地方官州牧、太守与县令、长的任用,有时对其任用多有条格作具体限制。如西魏大统十年(公元544年)以至北周, 则有六条之制,凡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参见“六条课太守县令法”。
金、元太医阶官名。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一阶,秩正六品下。元十五阶之第六阶,秩正五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六品下,称保冲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汉朝版图内所分封的诸侯王、列侯,与作为藩臣的周边少数族或邻国相对而言。《汉书·终军传》:“南越王与汉和亲,乃遣军使南越,说其王,欲令入朝,比内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