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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署

官署名。北齐太常寺置,掌医药等事,有令、丞。隋朝令二员、丞一员,又有主药二员、医师二百员、药园师二员,医博士二员、助教二员、按摩博士二员、祝禁博士二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 又置医监五员、正十员。唐朝令二员、丞二员、医监四员、医正八员,掌医疗之法; 其属有四: 医师、针师、按摩师、咒禁师,皆有博士执教,考试登用如国子监;课药之州置采药师一员,京师以良田为园,药园生业成为师; 另有药医、针助教,针师,按摩师及医师、医工、医生、典药、针工、针生、按摩工、按摩生、咒禁师、咒禁工、咒禁生等属。


官署名。北齐置太医署,掌医药事,其官有令、丞等,属太常寺。隋沿其制。唐代太医署,有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医监四人,皆从八品下,医正八人,从九品下。令掌医疗之法,其属有四:医师、针师、按摩师、咒禁师。“皆教以博士,考试登用如国子监。医师、医正、医工疗病,书其全之多少为考课。”唐代太医署,既是监督、医疗机构,又是培训医务人才的机关。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太医署》、《隋书·百官中、下》、《新唐书·百官三·太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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