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丞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太医院为正五品衙门,置院丞一人,佐院令掌院事。二十二年,复改丞为院判,正六品。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太医院为正五品衙门,置院丞一人,佐院令掌院事。二十二年,复改丞为院判,正六品。
见“大都柴炭局”。
即官位。《孟子·告子上》:“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 公卿大夫,此人爵也。”
官名。明太祖洪武七年 (1374) 于各公主府家令司置,一人,正八品,佐家令总管公主府事务。二十三年改家令司为中使司,职官亦随改。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司均上士佐官,正二命。
朝廷对官员的一种恩典。即授予已故官员或现职官员的已故直系亲属如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妻室的荣誉职衔。始于晋朝,历代沿之。参见“封赠”。
即“伊都额真”。
民国时,坊自治机关,设坊长一人,办理坊自治事务及市政府、区公所委托办理事项。
为大厩令的佐官,掌安全保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参看“大厩令”条。
库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酒正中士佐官,员四人,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