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右监门副率
官名。隋朝始置,为太子右监门率副贰,员二人,正五品上。唐朝复置,为太子右监门率府次官,员二人,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右崇掖卫副率,咸亨元年(670)复旧; 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又改右鹤禁卫副率,中宗神龙元年(705)再复。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官存而无职司,真宗天禧二年(1018)以其兼右春坊谒者,仁宗即位(1023)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为从八品。 南 宋为环卫阶官。
官名。隋朝始置,为太子右监门率副贰,员二人,正五品上。唐朝复置,为太子右监门率府次官,员二人,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右崇掖卫副率,咸亨元年(670)复旧; 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又改右鹤禁卫副率,中宗神龙元年(705)再复。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官存而无职司,真宗天禧二年(1018)以其兼右春坊谒者,仁宗即位(1023)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为从八品。 南 宋为环卫阶官。
杂任职名。唐置,属集贤院,募擅长绘画者充任,员额八人,掌绘画之事。有官者称直院。
官名。又称正总权。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改原明总兵而置,职掌因明旧制。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为户部分司之一。司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二人,正六品,分民、度支、金、仓四科进行管理。领交阯地区(今越南境内) 户口、钱粮等事,并兼管所分京师
官名。南朝梁置,为外监殿局属官。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汉时邪马壹国置。详“弥马升”条。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侯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袍”。
官场用语。即指官署之间以文书相往来。根据发送、接受文书各官署地位之不同,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各种文体历代均有定制,使用时不得违例。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名“尚方司”,后称“尚方院”,康熙十六年(1677)改慎刑司。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凡审办案件,笞杖者自行处理,徒罪以上咨送刑部。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设郎中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大驭中大夫衔枚中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省行政机关之一,民国置,掌理全省民政,凡所属县市行政官员的任免,以及警察、保卫、选举、赈灾、卫生行政、礼俗宗教、禁烟等皆属之。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所辖机关。厅长由行政院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