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单
文书之附页。清朝官场习惯,凡属员向长官禀事,对不便写于手本内之事则另书于一张单帖上,夹附在手本的第一幅内,称“夹单”。
文书之附页。清朝官场习惯,凡属员向长官禀事,对不便写于手本内之事则另书于一张单帖上,夹附在手本的第一幅内,称“夹单”。
官名。清乾隆五十八年特简满大臣一人管理太医院事,地位在院使之上。
官名。明洪武三十年(1397)置,隶鸿胪寺。以掌接待外国使臣及边远少数民族来朝之事。
官名。供奉内廷之医官。①隋朝门下省尚药局置四人,正七品上。亦称“侍御医”。炀帝大业三年(607)随局改属内殿省。唐朝殿中省尚药局置四人,从六品上,掌供奉诊候。参见“侍御医”。② 明清太医院医官。明初设
官署名。战国秦置。县级管理手工业的机构。《睡虎地秦墓竹简· 工律》: “县级工室听官为正衡石嬴 (累), 斗用 (桶)、 升。”
清朝吏部奖叙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得以纪录。分为三等,分别为纪录一次、二次、三次。与加级合计则共分十二等。可抵销降罚,纪录四次抵降一级,记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官升则准随带,有级则改为纪
西汉的正卒、唐代的府兵,均定期轮流到京师担任宿卫,称为番上。《新唐书·兵志》:“凡当宿卫者番上,兵部以远近给番,五百里为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为十二番,皆以一月上。若简留直卫者
官名。西周置。掌商贾贸易。《颂鼎铭》:“命汝官司成周贾,监司新造贾,用宫御。”
官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警政司长官。掌司事。详“警政司”。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升迁方法之一。京朝官、选人、大小使臣关申吏部四选,按一定的年龄、出身、考数、任数、举主员数,升迁相应资序或差遣,称为关升。宋代官员循例升迁的铨注方法。由选人、京朝官、大小使臣将本人的
官名。清朝内务府慎刑司之职官。额设八人,佐郎中掌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