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宸司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掌供奉宸御之事。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御帐官,掌供奉皇帝之事。主官之名未详,所属有奉宸。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掌供奉宸御之事。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御帐官,掌供奉皇帝之事。主官之名未详,所属有奉宸。
官名。清入关前六部、都察院、理藩院等衙门之长官。顺治元年(1644)改用汉官名,六部及理藩院之承政改称“尚书”,都察院之承政改称“左都御史”。又,天聪十年(1636),改文馆为内三院,其长官初亦为承政
监狱名。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寺,廷尉狱亦改称为大理寺狱。隋唐沿置,唐制大理寺狱拘禁诸司有罪者及左右金吾卫捕获人犯。宋初大理寺审核全国奏案而不从事审判,故废大理寺狱。元丰改制,复置大理寺狱,元祐中复罢,绍圣
吏部及其所属各司的别称。
明朝按察副使之别称。
官名。辽朝置,为东路都统军使司官员,掌文翰等事。
见“内放”。授任地方官。《后汉书·孝安帝纪》:“公府通调,令得外补。”
官名。太子少傅属官,两晋、南朝皆置。晋、宋七品,梁五班,陈七品、六百石。
见“枢密直学士”。
同“鳌禁”,见“鳌禁”条。宋朝岳珂《桯史》九:“庆元间,有宿儒以文名,入鳌掖为承旨。”
即“安徽清吏司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