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隋朝太府寺内尚方署次官,置四员,正九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隶少府监。唐朝改中尚方丞,置二员,从八品下; 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去方字为中尚丞。参见“内尚方署”。
官名。见“宝文阁”。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全军部队、学校的编制和筹建计划,以及训练计划的拟定和督训等业务。设厅长一人,中将级;副厅长一人,少将级。厅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为少将级,副处长为少将或
即“阿里哈昂邦”。
官名。殷朝置。后宫女官。殷朝卜辞及金文常见“妇某”称谓,如“妇好”,“妇辛”等等。参见“世妇”。
官名。西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由奉常改名。一说西汉初已有此名,惠帝时改为奉常,景帝时复旧。秩中二千石,位列九卿之首,官居清要,职务繁重,多由列侯充任。主管祭祀社稷、宗庙和朝会、丧葬礼仪,管理皇帝陵
官名。明永乐二十二年 (1424) 于京营三大营下设。为诸营基层带兵军官。详见“把总”。
官名。北周置,掌辅翼太子。任左宫正者见《周书·宇文孝伯传》:“历司会中大夫、左右小宫伯、东宫左宫正。”任右宫正者见《周书·尉迟运传》:“建德元年(公元572年)……以运为右宫正。”
清朝会审要犯机构之合称,相对于“三法司” (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而言。凡在京重大案件,先由都察院有关道御史及大理寺左、右二寺官员与刑部承办司会审,此三者即为小三法司。会审后各以供词呈本堂官,由三法
官名。北齐置,掌典驼局。从九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