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奏举

奏举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选举的方式之一。选人积累一定任数、考数,由一定员数举主推荐,经磨勘改为京官; 中级以上官员奉朝廷命令,荐举同级或下级官员任某种差遣; 中级以上官员及皇室贵族据荫补法,奏荐一定数额的子弟、亲属补授官职,皆属奏举。


宋代荐举官员的方式之一。亦称保任。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指选人和使臣积累一定的考数, 由若干举主推荐,经磨勘可改为京官;二是指各级官员遵照朝廷命令荐举同级或下属官员充任各种差遣;三是指中高级官员和皇室贵族可依据荫补法奏荐一定员额的子弟亲属补授低级官职。上述奏举,举主须为被推举者担保。被举者若在担任差遣期间违法失职,举主亦须受罚。

猜你喜欢

  • 儒学教谕

    学官名。明清两朝的县学都设教谕一官,掌教诲训迪所属学校学生。见《明史·职四·儒学》、《清史稿·职官三·儒学》。

  • 左右携仆

    官名。西周设置,见于《尚书·立政》,为掌持王用的器物或御车的仆夫。

  • 稽察内务府御史处

    官署名。又称“稽察内务府御史衙门”。清朝都察院所属机构。掌稽察内务府事务,兼稽察紫禁城内混入客留闲杂人等之事。雍正四年(1726),设内务府御史四人,十三年裁。乾隆三年(1738)复设二人,由协理陕西

  • 法医研究所

    司法行政部直辖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八月十四日公布的《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暂行章程》的规定,掌理关于法医学的研究,编审民、刑事案件的检定、检验,及法医人材的培养事宜。

  • 典夷乐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鞮氏下士四人,掌四夷乐歌。北周仿《周礼》之制置典夷乐中士,正二命;典夷乐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乐部中大夫。

  • 三最

    宋朝考察州县守令之标准。以狱讼无冤、催科不扰为治事之最,农桑垦殖、水利兴修为劝课之最,屏除奸盗、人获安处、振恤困穷、不致流移为抚养之最。神宗元丰 (1078—1085) 中罢,哲宗元祐(1086—10

  • 修政局检讨官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置,掌讨论内外政事,数月后罢。

  • 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其设置经历一个过程:先是国民政府废除道制,以省直接统县,但亦有例外,如新疆省因地域辽阔不便统治,便在省之下划区,分设行政长代表省政府监督各县。民国二十年(公

  • 中领军将军

    官名。北魏置,为侍臣带“领军将军”者之称。如娥清以给事黄门侍郎任此职。职掌参见“领军将军”。官名,将军名号。魏置,晋沿置,掌护卫,领营兵,属官有长史、司马等。见《晋书·职官志·中领军将军》。

  • 龙马监长

    官名。西汉置,属太仆。主管龙马监,掌皇帝乘马。官名,掌养御马。有丞。参看“龙马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