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可
省称“可”。谓皇帝允准上奏之事。
省称“可”。谓皇帝允准上奏之事。
医学教官名。明清时设于府医学,明制秩从九品,清制未入流。参见“医学”。
官名。三国蜀、吴置,职掌与镇北将军同,唯资历深者得任此职,历代皆不常置。三国蜀后主延熙六年(243),王平任此职,统汉中守军,以拒魏军。三国吴会稽王孙亮时,曾授魏降将文钦为此职。晋定为二品,禄赐与特进
官名。北齐设中尚食局,属中侍中省。掌供御食饮。设典御、丞各二人,监四人。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员额二人,正六品。掌太后宫门警卫。
官名。见“会同馆”。
官名。明朝太子官署詹事府所属左、右春坊置,左、右二人,从八品。掌弹劾纠举,以佐司直郎之职。不常设。
宫内给使名。宋置于内侍省,以内侍亲属充任,以十年为限。辽三班院中亦置,其地位在都知之下。
官名。北齐置。太子内坊次官,不入品。隋及唐初沿置,设二人。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置为太子内坊局次官,员二人,从七品下。
官署名。 东汉置, 隶少府属官钩盾令, 有长、丞主其事。
国君、天子,犹言“主上”。《汉书·贾谊传》:“故父兄之臣诚死宗庙,法度之臣诚死社稷,辅翼之臣诚死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