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可
省称“可”。谓皇帝允准上奏之事。
省称“可”。谓皇帝允准上奏之事。
官署名。简称贵州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贵州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永乐十八年(1402)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济州等三卫、永平等五镇之俸饷及崇
参见“礼部左参议”。
官学名。战国时齐国置,它由战国的养士制度演变而来,把为奴隶主阶级世卿世禄制度服务的官学改变为造就封建官吏的学校。稷下学宫直属于齐王,“稷”是指齐国都城临淄的稷门。来稷下的学者,按其学术水平、社会名望等
蒙、元怯薜执事名。又译豁儿赤、忽赤、货鲁直等,蒙古语,意为“佩带箭筒者”,掌佩带弓箭轮值宫廷之侍卫。
官名。东宫侍从武官,掌骑兵。南朝宋置,“太子三校”之一,员七人。齐、梁、陈沿置,员一人。梁七班; 陈六品,秩千石。北魏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改从五品下。北齐罢。东宫武官名
官名。唐武则天大足元年(701)东都、北都、雍、荆、扬、益州置为僚佐,中宗神龙二年(706)省,睿宗太极元年(712)雍、洛四大都督府复置,各一员,与左司马同掌辅弼军政,平时则练习搜集狩猎;战时则申战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所属六所之一。顺治十一年 (1654) 设。掌辇舆、车驾。置掌印冠军使、掌所事云麾使等官,下设銮舆、驯马二司。
官名。唐始置。僖宗时,宦官田令改编左右神策军为五十四都,以神策大将军为诸都指挥使。唐朝、五代,藩镇皆置,为领兵将领。宋朝军下各指挥皆置。西夏元昊建国初于十二监军司内设置,为军职,党项与汉人均可出任。明
内务部直辖机构。北洋政府设置,直属于内务总长。据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八月十日公布《筹备国会事务局官制》及九月十日公布的《追加官制》,其职掌为:一、关于国会开会的筹备事项;二、关于议员选举程序事项
官名。金太祖建国后设四勃极烈共掌国政,后增设移赉勃极烈,又为第三勃极烈,处理对外事务。太宗时废。官名。金置,为宗室功臣之一,其位与部长同。见《金史·百官一·序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