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蒙古事侍卫
官名。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设于顺治(1644—1661)初,奏事处成立后,改隶奏事处。共六人,以乾清门或大门侍卫兼充,均为熟谙蒙古语人员。掌奏外藩王公呈奏事件。
官名。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设于顺治(1644—1661)初,奏事处成立后,改隶奏事处。共六人,以乾清门或大门侍卫兼充,均为熟谙蒙古语人员。掌奏外藩王公呈奏事件。
宋朝太学学官和职事名。北宋仁宗时,始以学生为太学正,为太学职事。神宗以后,增置命官学正,仍差上舍、内舍生为职事学正。均掌举行学规,诸生违规矩者施以五等之罚,兼考校训导之职。参见“学正”。
官署名。为北洋政府时期组成国会的两院之一。参见“第一届国会”。
官名合称。即唐朝司农寺属东都苑东、西、南、北四面监佐官,各置二员,正八品下,掌判监事。
吏员名。宋置,属殿中省尚食局,员额三十人,掌供膳之事。
详“虎贲左仆射”和“虎贲右仆射”条。官名。东汉虎贲中郎将所属有左右二仆射,秩比六百石,主管虎贲郎习射。
渤海国十卫之一,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官名。为知枢密院事的简称。宋置,详“知院”条。
官名。秦汉太仆所属有车府令丞,掌皇帝的车舆。至北齐称车府署令丞,掌诸杂车,属太仆寺,隋唐沿置。唐制,车府署令、丞各一人,掌固四人,掌王公以下车辂及驯驭之法。属吏有府一人,史二人,典事四人。
官名,东汉置,为太尉属官,掌卒徒转运事,俸三百石。见《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尉》。
官名。南诏官,大府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