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恤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铨叙部。掌理关于公务员奖勋审查事项,抚恤审查事项;公务员年金退养金等审查事项,以及关于公务员公益福利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等,分理本司事务。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铨叙部。掌理关于公务员奖勋审查事项,抚恤审查事项;公务员年金退养金等审查事项,以及关于公务员公益福利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等,分理本司事务。
官名。北魏置。掌京邑诸市。定都平城时属代尹,迁都洛阳后属司州牧。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北齐时设东、西市署,各置令、丞。官名。北魏初置,属代尹,掌京县商业贸易。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此科惟设于唐玄宗时。据《通典·选举三》记载,开元“二十九年(公元741年)始于京师置崇玄馆,诸州置道学。其生徒应举,谓之道举。举送、课试与明经同。应道举者试《老子》、《庄子》、《文子
官名。西汉初年置之。以监察百官。《汉书·叔孙通传》:“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官名,即御史中执法的省称。御史中执法为汉朝御史中丞的别称。《汉书·叔孙通传》:“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见《通典·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司士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署名。北齐置为九寺之一,设卿、少卿、丞各一员。职掌宫殿门户、帐幕铺设器物、百官朝会膳食等事务。领守宫、太官、宫门、供府、肴藏、清漳、华林等署及东园局。隋朝沿置,唯掌祭祀及朝会宴享酒食之供设,其政令仰
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的一种。明代在岁贡之外,考选学行兼优的生员充作贡生,称为选贡,至清代发展为拔贡与优贡两种。参见“拔贡”、“优贡”。
清代科举之制,凡生员参加科试、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称为录遗,意为录取遗才,及格才可以参加乡试。清代录遗考试一切从宽,几乎没有不准考试的。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指官员授官,遇缺即用之例。凡属特用班、即用班之官员,不入月选之班,遇缺即由吏部带领引见,奉旨率先补授各缺。
见“西京国子监”。
官库名。太平天国后期置,见于《幼主诏旨》,大约是天朝圣库属下的天京圣库。参见“圣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