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六部大王
即“奚王”。
即“奚王”。
战国时秦国对于有特殊功勋的童子予以高位,为入仕的特例。《史记·甘茂列传》记战国时下蔡人甘罗年十二,事秦相吕不韦,使于赵,赵王郊迎,割五城事秦。秦封甘罗为上卿。汉代仿秦童子仕之制有学童试,试中的童子即任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司刺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署名。清置,属太常寺。置满、汉、汉军博士各一人,掌考查祝文、礼节,规定仪式,并掌题奏及文书往来之事。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公布的《警察官任用条例》的规定,荐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一、经高等警察行政人员考试及格者;二、曾任警察官或专办警察行政事务的荐任官经铨
官署名。清末资政院所属机构。宣统二年(1910)设。掌本院文牍、会计、记载议事录及一切庶务。置秘书长一人,一、二、三等秘书官各四人。下设机要、议事、速记、庶务四科及图书室一所。
官名。东汉置,南宫宫掖门,每门司马一人,俸比千石。南宫南屯司马,掌平城门。吏员九人,卫士一百零二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卫尉》。
官名。①历朝掌奉敕编修有关书籍的官员,又称编修官。宋朝始置,分设于国史院、实录院、枢密院,随事而设,无定员。明、清沿置。凡有编纂任务时则选任,事竣则罢。②翰林院官员。元朝置为翰林院国史馆属官。十人,正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为“惜薪司”,顺治十八年(1661)改“内工部”,康熙十六年(1677)始称营造司。掌宫廷修缮事务。凡宫殿及庭园工程,大者会同工部办理,寻常岁修自行承办,每年定期淘挖
官名。辽置,为南枢密院的副长官。见“南枢密院”。
官名。汉代公府置东西閤祭酒,主閤内事。《南齐书·百官志》记诸公督府置吏,有东西閤祭酒各一人。是南朝州都督府中亦必有此职。较小军府则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