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蓝翎长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蓝翎长。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蓝翎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立法院,参见该条。
官名。战国赵置。负责主造兵器的官员。战国赵国兵器题铭有“邦右佼(校)”。
官名。南朝宋州军府置法曹参军,《宋书·建平王宏传》记宏为南徐州刺史,因事被诛,其旧秀才上书说:“臣昔以法曹参军奉讯于听朝之末。王每断狱,降声辞,和颜色,以待士女之讼。”从上述记载看,其职似为参与刑讯之
官名。北魏末及东、西魏置。统领主帅左右的侍卫军士,东魏中外府、西魏大丞相府皆设。《北齐书·綦连猛传》:“(元象)二年(539),除平东将军、中散大夫。其年,又转中外府帐内都督。”官名。北魏置,为州军府
官署名。民国置,原称部,属行政院;民国二十年改称署,属内政部;二十四年后改属行政院,掌理全国卫生事务,置署长一人,掌理署务。下设总务、医政、保健三科,分司职掌,并设海港检疫处及中医委员会。官署名。民国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宝所置,一人,初为正六品,后改正八品。掌王府印章、符牌。
即“迷儿军万户”。
表示官员职衔之牌。木质朱漆。为官者均以金字书官衔于其上。平时置于门前,出行及举行礼节时拿作前导,以示荣耀。
宋朝提举坑冶铸钱司、提举市舶司等官署统称。宋制于诸路监司之外,对于主管一路特殊事务的官司合称为杂监司,如提举坑冶铸钱司、提举市舶司等属之。
官署名。唐初掌甲胄之官署,太宗贞观六年(632)改为甲坊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