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可孙
官名。蒙古语,意为“督查者”,掌马驼草料供应分配,秩正三品。元武宗废。
官名。蒙古语,意为“督查者”,掌马驼草料供应分配,秩正三品。元武宗废。
官名,也省称都水掾,西汉属卿,东汉改属郡国,掌水利河渠诸事。
官署名。简称祠祭司郎中。明清礼部祠祭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祠部郎中设,一人。南京礼部祠祭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七年增设满洲郎中一
官名。明制太常寺置司乐二十人,从九品。嘉靖中增至三十九人,后革去五人。掌祭祀音乐之事。
官署名。明清皆设此署,属光禄寺,掌供酒醴之事。《明史·职官三·光禄寺》:“大官、珍羞、良醖、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从六品,署丞四人,从七品;监事四人,从八品……良醖供酒醴之事。《清史稿·职官二·光禄寺
年俸粮谷一百石的官吏。战国秦官制,斩两颗敌人首级者可以获得年俸百石的官职。《韩非子·定法》: 商君之法,“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奉旨以某官即用者之特旨班次。凡奉旨指明何衙门及何省者,亦遇缺即用。乾隆三十年 (1765)定,即用之员,不论双单月,不入常班班次,即行选用。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曹操置,以曹真为之,督徐晃等将讨伐刘备。统兵,职掌同将军。三国魏沿置。官名,汉末曹操置,掌领中央军、护主帅,督诸将,领兵如将军。《三国志·魏书·曹真传》:“(太祖
膳部郎中、员外郎统称。
官名。元朝西南地区诸溪洞所置长官司之职官。位长官之下,协掌司事。多以土人为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湖广、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设有。位次长官司长官,从七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
官名,为“簿曹从事”或“簿曹从事史”的省称,掌管财谷簿书。《后汉书·百官志四》:“簿曹从事,主财谷簿书。”汉朝刺史的佐官有“簿曹从事史”,掌管钱谷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