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右参议
官名。清末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佐尚书、侍郎核定法令章程,审议各司重要事宜。
官名。清末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佐尚书、侍郎核定法令章程,审议各司重要事宜。
民国时期设置。(1)泛指委派人员,如“政府委员”。(2)各种委员会的成员。(3)某些机关的职员,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于各省司法筹备处,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设于侨工局、税务处,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社会局后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社会调查、社会救济、新生活运动、国民精神总动员、民众团体的组训与监督、互助事业的组织及指导、劳资争议处理。
官名。 西魏、 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羽林率上士属官,正一命。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司媒上士佐官。正二命。
科举制科之一。清代设置,属经济类科目。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 诏举, 试以策论。取中二十五人,均加升用。
官名。东汉末曹操、孙权皆置。领兵。典韦任职时为曹操随身侍卫。见《三国志·三少帝纪》、《潘璋传》。武官名,三国魏、吴皆置,位低于将军,掌领兵作战,或作侍卫官。三国时魏国典韦、吴国潘璋都曾任此官。《三国志
汉朝天子之女称天姬,即公主。见明朝彭大翼《山堂肆考·公主》。后世亦沿称,《新唐书·诸帝公主传赞》:“妇人内夫家,虽天姬之贵,史官犹外而不详。”
即“给事北院知圣旨头子事”。
见“供庖务”。
官名。掾史,即“属吏”。自汉以后,中央及州县皆置掾史。户曹掾史,掌起草文书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