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设院长一人,综理院务。国立者由教育部聘任,省和直辖市设立者,由省市政府呈请教育部聘任。大学各学院各设院长一人,综理院务,由校长聘任。
官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设院长一人,综理院务。国立者由教育部聘任,省和直辖市设立者,由省市政府呈请教育部聘任。大学各学院各设院长一人,综理院务,由校长聘任。
清朝监生之一。顺治(1644—1661)中,直省不拘廪生、增生、附生,选文学兼优者,大学二人,小学一人送国子监。雍正(1723—1735)中始分贡、监。廪生、增生准做优贡,附生准做优监。监生名目之一。
内官等级。南齐置,以美人、中才人、才人为之,无定员。位低于“九嫔”。闲散的官职。唐白居易《早春独游曲江诗》:“散职无羁束,羸骖少送迎。”《旧唐书·李适之传》:“适之惧不自安,求为散职。五载,罢知政事,
即“农部郎”。
官名。北齐置,见“主主局都统”。
得力的属下官吏。《汉书·酷吏传·王文舒》:“其爪牙吏虎而冠。”
官名。金置于诸州,其职掌为提控狱囚。置于节度州者秩正八品,置于防御州者与刺史州者秩正九品。其官署称司狱司。所属有司吏一人,公使二人,典狱二人及狱子。
官名。北魏中期由中散官分化出来,属侍御曹。地位较中散略高,也更亲近皇帝。多选用功臣子弟,尤其是鲜卑等胡人功臣子弟,可作为起家官。任职于其他机构,则冠以机构名,如殿内侍御中散、内秘书侍御中散等。孝文帝太
官名。唐宣宗大中五年(851)大都督府置一员,为市令之副职,掌判市事。官名,汉置,为市长、市令的副二长官,佐令、长行施职事。参看“市长”、“市令”条。
即“御正下大夫”。官名。见“御正上大夫、中大夫”。
吏名。晋朝置。位从公以上诸府僚属诸曹低级属吏,位在令史下。官名。晋初公府属官,分在诸曹办事,其地位低于令史。《宋书·百官志上》记晋初凡位从公以上,府内诸曹除掾、属外,“凡诸曹皆置御属、令史、学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