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宫
官名。西周置。掌守卫王宫。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守宫可能是世袭的官名”。
官名。西周设置,《守宫盘》记“王在周,周师光守宫事,周师,不,易守宫丝束,蔖五,蔖二,马匹,毳布三,朋,守宫对扬周师。”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六)说:“守宫可能是世袭的官名。此可由其所锡的幕具推测之,亦可由其上司周师一名推测之”(1956年《考古学报》第十四册)。其职掌当为守卫王宫,与《周礼·天官》所属的宫正、宫伯、幕人、掌次诸职有一定的关系。
官名。西周置。掌守卫王宫。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守宫可能是世袭的官名”。
官名。西周设置,《守宫盘》记“王在周,周师光守宫事,周师,不,易守宫丝束,蔖五,蔖二,马匹,毳布三,朋,守宫对扬周师。”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六)说:“守宫可能是世袭的官名。此可由其所锡的幕具推测之,亦可由其上司周师一名推测之”(1956年《考古学报》第十四册)。其职掌当为守卫王宫,与《周礼·天官》所属的宫正、宫伯、幕人、掌次诸职有一定的关系。
官名。北魏置。《魏书·裴骏传》: “高祖嘉之,征(张掖子都大将裴修)为中部令。”
官名。明朝诸王府审理所均置,一人,正七品,佐审理正掌推按刑狱之事。嘉靖四十四年(1565)革。
官名。据《晋书·职官志》所载,东汉有中都官曹尚书,“主水火盗贼事”,与《通典》所记东汉时二千石曹尚书的职掌相重复,不知所记孰是。参见“二千石曹”。
战国时齐国经过考选和训练的步兵之称。因其持戟,又称持戟之士;又因其驻防于五都,又称“五都之兵”或“五家之兵”。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三年(715)十二月二十四日置,以为军器监长官,十一年罢; 肃宗乾元元年(758)又置,领弩、甲二坊。官名。唐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废军器监,置军器使,有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判官二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部官司”。
官署名。元朝置。掌金银珠玉等物,秩从五品,设提点、大使、副使各二员。立于至元二十七年(1290),隶詹事院。至大元年(1308)到至治三年(1323),隶甄用监。天历二年(1329),划隶内宰司。另置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禁卫局长官。详“禁卫局”。
参见“典校”。
参见“大理寺左寺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