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清吏司郎中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安徽清吏司长官。简称安徽司郎中。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安徽清吏司长官。简称安徽司郎中。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清朝巡抚之别称。
官名。东汉、魏、晋、南朝、北魏常作为“太仆”的尊称。南朝梁正式定为官称,十班,位列十二卿。管理畜牧事务,政令仰承尚书省驾部曹。辖南马牧、左右牧、龙厩、内外厩丞。陈沿置,三品、中二千石。北齐置为太仆寺长
官署名。宋太宗时置,掌整顿三司废怠事务。官署名。宋太宗特置,属三司,掌整顿三司废怠事务。
官名。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546)置,为尚书省民部曹长官。至恭帝建六官府,遂罢。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 复置,由户部总部郎中改名,正五品,二十三年废。参见“民部”。
官名。初为正员之外添差之散骑侍郎,无员数,后成定员官。西晋武帝始置,南朝、北魏、北齐沿置,属散骑省(东省、集书省),初多以公族、功臣子充任,为闲散之职,常用以安置闲退官员、衰老人士。南朝陈为三公之子起
女官名。金设此官,正九品,掌汤沐巾栉等。见《金史·百官三·内命妇品》注。
蒙、元怯薛执事名。又译豁你赤,蒙古语,意为“牧羊者”。掌宫廷放牧羊群等务。
官名。明朝太仆寺所属各群之长。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群头置,每群一人,不入流。掌各群牧养马匹之事。官名。明置,为牧监的属官,掌收养马群。参见“牧监监正、监副”。
官名。汉、魏、两晋为“宗正”尊称。南朝梁、陈为正式官称,位列十二卿,掌皇族外戚属籍,由宗室充任,梁十三班,陈三品、中二千石。隋朝置为宗正寺长官,历代沿置,亦称“宗正寺卿”。隋初正三品,炀帝改从三品。唐
武官名。五代后唐置,为掌领马步军的先锋部队。见《资治通鉴·后唐纪六》“明宗长兴元年”条。